明朝(1368年―1644年)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中原王朝,共传十二世,历经十六帝,享国276年。明太祖朱元璋根据汉族的传统,“上承周汉,下取唐宋”,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。
中后期更出现了前代未见的形制款式如立领,以及于一件衣服的显眼处大量使用钮扣。至清朝期间逐渐被禁止,但仍有少数款式和特征流传至今。近代至现代朝鲜族、琉球族、京族的民族服饰(韩服、琉装、越服)亦深受明朝服饰影响。
明装与唐装相比,在于衣裙比例的明显倒置,由上衣短下裳长,逐渐拉长上装,缩短露裙的长度。衣领也从宋代的对领蜕变成以圆领为主。
明代女装上衣是三领窄袖,身长三尺有余,露裙二、三寸,即所谓“花冠裙袄,大袖圆领”。
当时扬州流行一种新式样:女衫长二尺八寸,袖子宽一尺二寸,外护袖镶锦绣,冬季镶貂狐皮。裙装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浅淡;崇祯时期提倡白色裙。裙边有一、二寸绣边。明初裙宽为六幅,明末时发展为八幅、十幅。裙褶十分盛行,有细密褶纹,也有大褶纹。
褶纹装饰十分讲究。有一种名为彩条裙,每条选用一种颜色缎,每条色缎上绣出花鸟纹饰,带边镶以金线可成为独立的条带,将数条这样的各种彩条拼合在腰带上,就成为彩条飘舞的裙子,因此取名“凤尾裙”。
有的还将整块缎料用手工做成细褶纹,取名“百褶裙”。一种二十四褶裙取名“玉裙”。
明代上袄下裙的服装形式,与唐宋时期的裙衫是完全不一样的,明代女子常在裙外加一条短小的腰裙,以便活动,有些侍女丫鬟也喜欢这种装束。上袄的领式很多,有交领、方领和竖领。
裙子的颜色,初尚浅淡,虽有纹饰,但并不明显。至崇祯初年,裙子多为素白,即使刺绣纹样,也仅在裙幅下边一、二寸部位缀以一条花边,作为压脚。裙幅初为六幅,这是遵循古仪,即所谓“裙拖六幅湘江水”;
到了明代末年,裙幅始用八幅,腰间细褶数十,行动辄如水纹。到了明末,裙子的装饰日益讲究,裙幅也增至十幅,腰间的褶裥越来越密,每褶都有一种颜色,轻描淡绘,色极清雅,微风吹来,色如月华,故称“月华裙”。此外,还有用绸缎剪成大小规则的条子,每条绣以花鸟图纹,另在两边镶以金线,称凤尾裙;又有一种,以整锻折以细道,称为百褶裙。
明制一直是同袍们的心头爱,明制汉服高端大气,马面裙中更有织金马面,显得气场非凡,所以马面裙不仅没有因为历史原因被遗忘在风烟中,反而在大家的创意下与现代服饰结合在一起,焕发了别样的美感。